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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正义的法律捍卫者
寻找正义的法律捍卫者 他这个判决我感觉显失公平。通过开庭现场辩护,了解到:1、郑州市财政局划拨的建养牛场工程款至始至终就没有结算,一个没有结算的工程,谁能说出究竟支付了多少钱?剩余了多少钱?2、被告人孙通过本人私人关系得来的资金,怎么能用“扶贫款”的性质来代替呢?3、通过调整,把自家的土地调整为现在该养牛场所占用的土地,孙家的生源怎么办?
土地无偿使用可能吗?现实吗?
望能有真正公平的、正义的法律捍卫者站出来给出合理、让人信服的解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坚持自我(河南)
提问时间:2011-06-11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