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8月24我在公司受伤,送去医院住院到8月31出院,医药费约7000元左右。然后修养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8月24我在公司受伤,送去医院住院到8月31出院,医药费约7000元左右。然后修养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8月24我在公司受伤,送去医院住院到8月31出院,医药费约7000元左右。然后修养到现在,由于是骨折小指上还有2枚钢针没有拆掉无法工作。赔偿的问题愿意跟公司达成协议。我想近日回家修养,我得医药费公司之前没有去报销,正好我要有公司想先报,但是我们去工伤认定哪里的时候,对方告诉我们由于事情超出一个月时间这些医药费无法报销,我想问下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另外有个问题就是如果我去做伤残鉴定的话鉴定出等级,那么伤残补助金是由谁支付?公司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75761758(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10-08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