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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青岛市南法院的告知书上写明被告应于2015.10.3归还欠款的,到期不还怎么办?

青岛市南法院的告知书上写明被告应于2015.10.3归还欠款的,到期不还怎么办? 2015年初,我们与被告在青岛市南人民法院协商结果是,被告于2015.10.3归还欠款共计9万元,可是现在十一假期已经过了,对方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NAW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10-08 11: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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