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出嫁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出嫁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丹江口市均县镇移民,03年移民安置核实我未出嫁,当时也登记在移民行列。05年出嫁后户口未过走:“因老公买的非农业户口,户口所在地没有房产,一直在外打工,我和孩子的户口就都过在娘家。”今年移民搬迁武当山、郧县、凉水河、河南等地,出嫁女都定为了移民,偏偏就均县镇的出嫁女被剔除了,难道这也中央政府的决策吗?还是地方政府的规矩?剔除政策第2条:婚嫁人口未在“三区”常住,户籍【应迁未迁】人员,不得确认为库区搬迁移民人口。什么叫应迁未迁?那条法律规定出嫁女必须得把户口迁走?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778694……(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1-06-11 16:2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