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出嫁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出嫁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丹江口市均县镇移民,03年移民安置核实我未出嫁,当时也登记在移民行列。05年出嫁后户口未过走:“因老公买的非农业户口,户口所在地没有房产,一直在外打工,我和孩子的户口就都过在娘家。”今年移民搬迁武当山、郧县、凉水河、河南等地,出嫁女都定为了移民,偏偏就均县镇的出嫁女被剔除了,难道这也中央政府的决策吗?还是地方政府的规矩?剔除政策第2条:婚嫁人口未在“三区”常住,户籍【应迁未迁】人员,不得确认为库区搬迁移民人口。什么叫应迁未迁?那条法律规定出嫁女必须得把户口迁走?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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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778694……(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1-06-11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