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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提出离婚吗?离婚会不会赔偿?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提出离婚吗?离婚会不会赔偿? 本人女友与丈夫结婚至今8年,育有一女,从2009年开始因感情不和,夫妻见面就吵架,以致于从09年起到现在女方和男方父母多次办理离婚手续,但都遭到其拒绝,鉴于双方已因感情不和分居已二年,女友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可以应该向哪里提出?应准予离婚吗?离婚会不会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I9897(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6-11 04:4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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