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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有关UPS索赔的问题!
请教有关UPS索赔的问题! 我们是深圳宝安地区一家生产数码产品的公司,2009年开设UPS账户,签订协议至2010年6月。后未续签。
2010年下半年开始我司与一家国外客户发生商业关系,对方接受我方货物,并且通过其UPS账户月结运费。
今年3月份客户公司申请破产,并且未支付UPS月结账款。
现在UPS致电我司,要求我司来负担运费10万元左右人民币。并且声称如果我司不负担此笔运费,则将给我司发律师函。
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在快递行业的高手,如果我们真的与UPS法庭上见,则输掉官司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个人的意见是:
既然客户已经接受货物,并且与UPS之间有一个月结账户,则UPS与客户之间有一个商业信贷的关系,现在因客户破产造成的运费损失应该是UPS自己应该负担的风险。与我司没有直接关系。我司理应只承担客户拒收货物且拒付运费产生的运费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vinx……(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10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