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领取结婚证而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在一起共同生活才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此之后未领结婚证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应当补领结婚证,否则双方之间按同居关系处理。 现可由一方自行主张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协商订立协议解决,就此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
如果就孩子的抚养权、共同财产等问题能协议,就协议离婚,如果不行,就只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