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我在郧县老家买了一套旧房子,当时签了协议,村干部和邻居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
你好,如果未经其他人同意,那么协议不能成立,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基于上述法律依据,其他共有人无权追回,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