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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处院子,弟兄三个人的,就一个房本,房本名字是老二,老二把属于自己的部分不要

村里有处院子,弟兄三个人的,就一个房本,房本名字是老二,老二把属于自己的部分不要 村里有处院子,弟兄三个人的,就一个房本,房本名字是老二,老二把属于自己的部分不要,给老三了,老大口头答应给过,然后在公证处公证时就老二老三过去了,现在老大反口要属于他的房子,受法律保护吗?怎样才能得到属于老大的部分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5-10-0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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