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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4年8月份左右在温州工作,租下一个出租房,后来有个朋友也过来和我一起工作
你好,我是2014年8月份左右在温州工作,租下一个出租房,后来有个朋友也过来和我一起工作 你好,我是2014年8月份左右在温州工作,租下一个出租房,后来有个朋友也过来和我一起工作,我问他借了1600块钱,当时钱是在抽屉里面,没有锁上,我们两个是住同一个房间,他当时在上班,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和他说明原因,他本人也同意了,后来本人回家了,钱没有及时归还,在家里的时候他找我还钱给他,我在9月份的时候就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全部还完,后来接到通知说我在网上通缉,入室盗窃,我就电话联系他,他说当时害怕我钱不给他,还故意把钱的金额谎报到4000多,然后本人立即去了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一口咬定我是入室盗窃,立马让我认罪,我一直没有认罪,然后就莫名其妙被关进了看守所一天,第二日下午放出来,原因我也不清楚是什么,后来经办人说是案件撤销了,到昨日上网,警察来网吧调查身份证,问我以前做过什么,我说什么都没有做过,他们让我配合去公安局一趟,说是什么接受调查一下,然后我看到上面还有什么前科,说的是入室盗窃,请问这样子我能取消前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10-06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