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娘家陪送的钱能否要回?
离婚时娘家陪送的钱能否要回? 我和他结婚三年,当时娘家陪送我一万,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我们现在就有些家具,家电,还有台摩托车,他现在在外地干活,刚开始说协议离婚,可现在他又反悔了,条件一降再降。和我离婚的理由是因为我们没孩子。我想问下,如果我起诉的话,我能得到多少? 而且他还动手打过我,我帮他伺候他姥姥,这三年我没有工作。而且我为他把我的首饰都卖了,他现在不承认,说那钱也不是他一个人花的,我们没有孩子,可我检查了,我也吃药了,没有孩子他归到我一人身上了,我如果要求他精神赔偿的话,是否符合条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贝不开心(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6-09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