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后未休完假期如何结算?
辞职后未休完假期如何结算? 2010年度的5日年假和几年上班累积的加班9日(生BB公司要我休完产假也把2007年以来的所有加班一起休毕,原计划2011年中秋前后使用,公司同意),现因BB离不开我,只得辞职照顾她。5月24日公司电邮“按之前放的假期是直到24/5,現就已24/5為離職日期,工資方面我會叫陳生結算後再告訴你”。6月7日公司发结算单我,关于未休完的加班和年休假产生了分歧:公司认为周六日加班9日,年假2.5天,全按实际日薪计算(理由是我自己申请的);我认为应该是10日,年假5+2.5天,分别按双倍和3倍计算(我主动辞职但是公司决定我的离职日期,又不安排我休完未休之假期)。
请问,这到底应该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uangc……(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6-09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