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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宅基地,是先父的名字,一本户口簿,户主是我的名字,四兄弟

一个宅基地,是先父的名字,一本户口簿,户主是我的名字,四兄弟 一个宅基地,是先父的名字,一本户口簿,户主是我的名字,四兄弟,大哥二哥均户口迁出,三哥曾经户口迁出,后因得知拆迁户口迁回,现在房屋面临拆迁,那现在是算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头么?宅基地的赔偿一人一半么?因本人一家常年在外做生意,三哥一手操办了拆迁赔钱事宜,并没经我商量就签署拆迁赔偿协议,拆了房子,一人签署协议也生效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10-05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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