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院这样做对不对,请各位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法院这样做对不对,请各位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为抚养费一案,区法院做出判决,我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被告躲起来拒绝签收传票,家人称其外出打工不在家,开庭时被告拒不到庭,无柰之下我撤回了上诉,现在原判决文书巳生效,被告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现在我申请了制执行巳立案,但执行法官不和我一同前往被执行人住所,现在我有以下几点想问各住律师
望得到各位律师的回答
1申请强制执行以后执行法官应先给被告下达还款通知,规定被告什么时候还款,过期不还的话就调查其财产,万一不行司法拘留15天。现在被告外出打工执行官就下达履行判决通知道了吗,执行通难道不能给被告人的家属
2法官这样办的行为是什么,是不是没有执行任务,如果一直不通下达还款通知道,6个月以后我是不是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
3我是不是一定要找到被告本人将执行法官带去(被告东躲西藏不是我能找得到的,问其家人他的家人说在外打工)
4如果被告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也不回家(偶而回来),法院以正规程序应该怎么办,法院会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5如果恶意逃避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会构成什么罪,以现在巳申请执行的情况,是我向人民法院自诉还是由法院追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我心巳碎(广东)
提问时间:2009-07-27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