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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9月31号把电脑拿去清灰,结果对方损坏了我的零件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9月31号把电脑拿去清灰,结果对方损坏了我的零件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9月31号把电脑拿去清灰,结果对方损坏了我的零件,一开始他说因为是他损坏的所以不需要我出钱,让我给他三四天时间,10月4号我问他结果他不仅没修还又将我其他的零件损坏了,我不放心再给他修了,说拿去官方维修点,但他只愿意承担80%维修费,请问我该承担那20%吗?(我个人当然不愿意)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5-10-04 22: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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