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有点麻烦
房产纠纷 有点麻烦 我是名退休教师,1996年单位集资建房,当时经济困难,口头协议把房子卖给一个同事,没签署到任何书面协议。1996年同事给我3万交付集资款,另外给我1.8万酬金,2001年同事去取得房产证,我并没见过房产证,一直是同事保管,同事也居住了长达10年。2010年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委托书和找人冒充我夫妻两到公证处公证后,办理了房产交易手续卖给别人。
最后买房人已办理产权登记、领到产权证。
96年与同事的交易,除了两人口头协议外,还有人证(当时也是现任校长夫妇)、没有物证,单位不知情。
已在房管局打印到了委托书、公证书、交易合同、原产权证。(是否需要单位证明和土地分户证?)
从自身利益考虑,我想通过诉讼取回房子或追回卖房款,请问有把握吗?我还需准备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23522……(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09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