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想要离婚,现在有两岁的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可协商确定。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是否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可以建议协议,协议不成,可以找律师起诉,你的诉求是有可能办到的,如有需要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