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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与一个甘肃的男的谈恋爱,男方给女方买东西有5000多元

我阿姨与一个甘肃的男的谈恋爱,男方给女方买东西有5000多元 我阿姨与一个甘肃的男的谈恋爱,男方给女方买东西有5000多元,两人分手男方问女方要15000多元,包含吃饭车费买衣服等等,由于金额不符为未达成协议,现在男方探亲回来后在住宅小区工作单位张贴广告进行人生攻击,而且此广告已被发至单位贴吧,报警2次,因现役军人无法处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5-10-03 19: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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