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闯红灯的电动车伤者在治疗17天后家属放弃治疗
闯红灯的电动车伤者在治疗17天后家属放弃治疗 我与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在浙江海宁境内,双向四车道的一个红绿灯口由西向东,我开汽车在快车道路上过绿灯的时候,因我的注意力在对面一辆货车欲左转弯的货车上,没想到隔离带的左边也就是北向南方向,突然开来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过来,我刹车的同时就已经撞上了,他人抛到我的车上撞破了前挡,他脑部受伤情况严重。刹住停下后就我第一时间报120然后报警及保险,我的车速不超过60公里每小时。我的车只投了交强险。路口有监控,视频资料已取证。警察告诉我确定是电动车闯红灯。当天我已垫付医药费22700元,第四天我又垫付一万元。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请问这种情况责任认定一般是怎么样的?我该担多少责任,电动车要付什么责任?各位法律专家你们有经验的请帮帮我。感激涕零!
这是上一问题的陈述,对于伤者的同情,在第9天的时候我又借了一万去预付了医药费。第十三天的时候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中的医药费。
第十七天的时候交警告诉我伤者家属已经放弃治疗,据了解是病人家属听医生说治好了也是高级残疾,怕浪费双方的钱,所以放弃治疗。在第十二天的时候我打电话给病人亲属问情况的时候,他也曾跟我说起想放弃治疗,但我一直说不要放弃治疗我建议他们到上一级好一点的医院再治疗。在第七的的时候病人就已经拆掉了呼吸机,可以自主呼吸,就是人一直还没醒。接回去的时候没有通知我。这样的情况如果病人死于家中了,或者没死而延误治疗时机,我能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再请法律专家帮忙。。。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en~(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6-08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