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利用职务之便在柜台上私自倒出现金贪污

利用职务之便在柜台上私自倒出现金贪污 在商场专柜,利用vip的折扣,如:有正价购买的顾客1899元交入商场款,贪污人员把其退出1899元,再按折扣价8.5折后1614元交进款台,走账时前面俩比一正一负不入柜台账,只入1614元。从中把1899—1614=285元拿走。累计共贪污4万左右。属于什么性质?受害方该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nR9082(河北)
提问时间:2011-06-07 13: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