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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在服装厂上班 因为一些事情我说和老板说辞职 他刚开始说一分工资没有 后来又过了两天 我又去找他 他说让我到发工资的时候去拿 昨天发工资我去了 他只给我300多元 我不愿意就没领 我刚去那上班的时候他给我说三个月试用期 800元一月 然后按计件 我就只在那干了两个多月 我只是希望他能按原来说的给我800元 我这样做有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Ccw8260(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1-06-07 12:1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罗远水律师
2011-06-07 13:38
工厂发放的工资应低于你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议你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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