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权和产权房和被逼承诺的相关事宜
首先这张字条不能反映出此人对房屋享有任何权利,对方不可能强迫你们出售房产或者处置房产。
另外,如果关于此10万元没有你父亲欠款或借款的其他依据,这笔钱款你们都可以不认可,不需要归还。
你父亲的纸条,属于赠与,既然是赠与,那么如果赠与还未实际交付的,赠与人即你父亲可以随时取消赠与。
如果对方还来威胁的,你们可以报警。
如需帮助,可致电联系。
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也有份额。至于写的字条,存在争议,你父亲需要证明被迫所写,否则对方有权主张权利,但前提是出售该房屋。
另对方来闹的,可不予理睬。严重扰民的,则报警处理。
详细可来电咨询。
进一步提供该公房的性质才能准确判断。
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律师帮助的话,建议你预约律师面谈。
房子已经不属于你外公外婆的遗产,而是属于你家的财产,对方要求不合理。
你父亲写下的字条是存在争议的,即使是赠与,你父亲也有权撤销。
可来电咨询。
首先外公外婆生前是公房,你父母并不是继承该公房,也不是遗产,而是涉及到公房承租权的变更,相关法律有规定。
作为公房出售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户内人口有权参与购买,签署出售合同,买受房屋。如果上述两个环节没有法律瑕疵,你以及你的母亲、父亲是房屋的产权人,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
如果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的话,你父亲写的字条构成赠与承诺,首先,由于是共同财产以及有你的产权份额,他无权擅自处分,对方也明知你的家庭关系,因此纸条上的承诺无效。即使不谈效力,也涉及赠与的撤销权。
即使你父亲和亲戚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等,他也无权擅自处理房屋。
更不要说,纸条中提到的出售时间、对方主张法律依据的证据等等,因此无须多虑。
1、纸条属于赠予性质,不实际给付,不能诉讼要求支付。
2、房屋属于你们家庭财产,不属于你外公外婆遗产。
3、威胁给付,建议报警。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1、房子归你们一家共同所有,虽然没有父亲的名字,但由于你母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纸条内容视为赠与,因为并没有借贷关系,而赠与在没有交付前是可以撤销的,并且还是附条件,房屋出售的情况下。
3、如果还发生类似的事情,可以报警,也可以要求对方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