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撞伤了人,给钱私了对方同意,交警到场之前我们走了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了人,给钱私了对方同意,交警到场之前我们走了算交通肇事吗 6月3日上午到日照,下午从一个海滨浴场出来右转弯到大路,一辆摩托车飞奔过来,撞在我左后侧轮胎上方,人因为冲力摔到车头前,我赶紧停车,然后下车看伤者的同时拨打了120和110,我先扶伤者到路边休息,过来一会伤者能站立起来,这个时候我提出给他两千元私了,他同意,我还找了旁边的人当证人,他拿钱的时候我还拍了照,然后在交警到来之前我开车走了,但是交警到了之后给我打电话,说骑摩托车那个人说我跑了,让我返回现场,因为我不是本地人,害怕回去之后伤者家人胡乱要钱,而且交警处理不知道要多少天,所以我就没有回去,然后手机关机,一、请问我是安徽的,交警让我回去处理的话,那么远我很难做到,而且害怕去了之后他的家人狮子大开口,当时我们已经私了,但是只有拍照,请问有用吗,交警让我去我可以不去吗?他出尔反尔,说我跑了,但我是在交警到达之前离开的,请问我算是肇事逃逸吗?是我报的警。二、我给他两千他同意的情况下我才驾车离开的,交警再打电话让我回去我以私了完了为理由不回去吗?三、因为我们已经私了了,如果伤者受伤严重后面还会要我负责吗?四、如果交警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对我进行追查.最后追查到我.我有之前的那些证据,也够不成交通肇事逃逸吧.?他应该定不了我什么罪吧.?是不是最多让我回去继续和伤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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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844338……(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1-06-07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