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已经分红,但公司分红后出现坏账,可以要求股东退回分红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你与朋友之间成立合伙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所以,你与朋成立的合伙企业,在经营上可以由你自己经营,其他人不经营。但是对于收益和亏损都是需要所有合伙人一起承担的。所以,在你朋友分得80万收益的一半是合理的,但是对于你们合伙账目中的坏账,也就是你们合伙中的亏损,也是需要你们共同承担的,所以你朋友需要退回亏损的一半给你。
其次,你需要注意,在你们合伙成立时,是否有对账目亏损这方面的特殊约定,如果有约定还是要依照合伙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共负盈亏。
最后,建议你与你朋友讲明情况,让他自己能够理解,这样不至于你们之间的关系破裂,导致合伙解散。如果你朋友坚持不退还的话,你需要保留你们坏账的证据及分配对方40万分红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共担亏损即可。
(希望能帮到你,其他问题请追问,对回答满意还请及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由公司承担。
坏账由公司承担
您好,出现的坏账应该是由公司承担,不是您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