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分割和户口问题
房产分割和户口问题 一处房产是父母遗产,母亲病逝后父亲又娶女人入住,后父亲也去世,经诉讼按份共有。父亲在世时曾经在2009年为解决这女人哥哥一家户口暂时落户问题,同意暂时落户三年,到期迁走,并写有三年迁走协议,碍于面子没有写违约责任,这女人也在协议上签字,其哥哥一家至今不迁走。现在这女人要求把房产分割,我因为占房屋产权的大头,所以我愿意拿房产,支付此女所占产权份额现金,问:我能否在即将进行的诉讼中要求,从支付此女产权现金中压下10万元,待户口全部迁出后,再全部支付压下的10万元现金?法院会支持我这主张吗?据说法院是不管户口问题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领110牧(北京)
提问时间:2015-10-01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