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因和家属性格不合,想离婚,现有一女儿,两人结婚时也并没有买房
爸妈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属于父母财产,不参与分配,结婚的彩礼不符合返还条件,不予返还,别人的随礼钱没有特殊的约定,可以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
彩礼返还的条件: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