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我怎么要回工资?如何确定我7-9月份属于工作?
请问我怎么要回工资?如何确定我7-9月份属于工作? 尊敬的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于2014年12月16日与某农民合作社签订劳务合同,期限1年,合同约定年薪4万,每月预先支付2000元,合同到期后最后一次支付工资时剩余的1.6万元全部结清。合同上没有约定工种,我实际做的是记账员的工作,但工资条上是出纳。约定工作时间按合作社需要确定,约定社保我自己缴纳,但是合作社要给我购买价值200元的意外伤害险。2014年12月-2015年5月,每天都在合作社办公室上班,2015年5月春耕工作开始后有时候在合作社上班,有时候去田间地头及农户家里,2015年7月,由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张某欠外债较多,讨债的人经常来办公室甚至住着不走,我多次告知张某这样万一丢了东西我没法负责,张某告诉我现在不忙了,来上班也行,在家待命等电话安排也行,2015年7-9月间,我曾数次前往合作社短时间工作,也数次去田间地头和农户家里现场工作,2015年9月11日,我将结算后的账目交给张某,由于张某只给我结算清了2014年12月份的工资,2015年1月和2月各发2000元工资,其余全部拖欠,9月20日张某通知去办公室商议工资结算事宜,在办公室张某以7-9月份未上班为由,只愿意给我结清1-6月份的工资,而且也只是口头说结清,并没有给我发钱,当时我们意见不同发生争吵。
第二天我拿着劳务合同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给我开具了不受理的证明让我直接去法院起诉。目前我一直没有和张某见面协商,也没上班。
现在我想咨询下,怎么收集证据来证明我7-9月份的劳务报酬是我应得的,如果法院受理了,我怎么做才能最大的保护我的利益不受侵犯?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f2482(新疆)
提问时间:2015-09-30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