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公交车 割伤乘客 民事赔偿
公交车 割伤乘客 民事赔偿 伤者是我母亲54岁在小公司工作,工资为2000,下车被公交车关门时在门上翘起的铁片割伤脚部,伤口缝15针,医生说要在家休息15天。母亲本身心脏病,低血糖。
本想私聊可对方的态度让我很生气,我简单说下,公交司机找了个人跟我们说给你1000块补偿(误工、精神损失、所有包含),500块后续的治疗费,后面意思就不关他们事。(医药费是司机付的,当天是我垫付完,后来给我的)那人意思说这钱不要我们就不管了,你想起诉就起诉吧,我等你传票,所以我忍受不了,我要起诉他,他弄的像伤者是的,
我想问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57779……(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6-06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