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期间,什么情况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3日的施行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