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解释若干意见第十条“购置的财产”是什么意思?
此处购置的财产同样是指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以及基于同居共同生活的需要购置的财产,但这种同居共同财产应仅以维持同居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保障为限。因此,非婚同居的共同财产仅仅包括“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出资和为共同生活需要购置的财产,”除此以外同居者的个人劳动所得、受赠所得、投资所得及其非因共同生活需要所购置的个人财产,均应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同居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