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独生子女家庭的赔偿份额

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独生子女家庭的赔偿份额 我们村最近马上征地,2015年10月5日是最后扎户口期限。大队部发出告示,其中有一条是:独生子女家庭,除享受正常分额外,凭《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每户可增加一个人的分额;夫妻双方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的,每户可增加一个人50%的分配分额。我的情况是第二种,我是农业户口,我老婆是非农户口但户口也在我们村,我问下,以上所说的村子里贴的那个告示合法吗???我们凭《独生子女光荣证》可以增加50%还是增加一个人的分额;然后我老婆户口是非农业户口,但是户籍在我们村,可以享受这次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dxkzk(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9-30 11: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