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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赔偿

人身赔偿 由于限制户口所在地,所以我在当地找了一个亲戚的身份证冒名顶替用他的名子去应聘,正好管招工的人我有一个认识的,所以就顺利的进入企业上班,但是在合同期内,我得了职业病“吸肺“,是由于工作造成的,但是企业通过调查知道我是冒名的了,请问这个会影响我得到应有的赔偿吗?如果我告那个企业,会连累当时管招工的那个朋友吗?想进一步问一下,我那个管招工的朋友在明知道我用的假身份证还让我报名进入公司了,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xW7760(河北)
提问时间:2011-06-0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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