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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您好,麻烦您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名外来务工者
杨律师,您好,麻烦您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名外来务工者 杨律师,您好,麻烦您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在9月17号中午烧饭的时候,当时我们是住在出租房的二楼,在一楼烧饭的 ,刚开始炒了一碗剩饭,但是分量不够两个人吃的,饭炒好后,我准备在煮点面条,就在锅里放了一点油,把火开的最小,准备把饭端楼上了,就把面条带下来煮,最多也就一两分钟的时间,邻居家的一个一岁八个月的小男孩过来把我的锅扳翻了,这个时候我刚刚提着面条下楼就看到了这一幕,就顺手去挡了一下,我自己的左手烫伤了,小孩子也烫伤左手臂和左胸部,我知道这件事情我有连带责任,所以那小孩住院的第一天我就交了10000多,今天那小孩子的爸爸说他在医院里也交了一万多,具体他交了多少,我们也没核实,后面在这个小孩子住院期间,我们也有过几次探望,买了价值大概300块钱的东西给他送过去了,今天那小孩子出院了,他父母说小孩还没完全康复,还得经常去换药,还说小孩子以后会留疤,会对他以后的生活有影响,要求我们赔偿对这个小孩造成的伤害,还说会去法院起诉我,具体他要求我们赔付多少他也不说,杨律师,我想请问你,在这个案例中,这个责任要怎么去分配才合理,我到底要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好揪心,希望杨律师能帮帮我,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09-29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