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东不履行书面承诺怎么办?
房东不履行书面承诺怎么办? 店面因要装修,在合同未到期,半年前向房东付了定金4万,并约定了以后几年的房租,还有合同按原条款。
事后几个月,房东说押金要翻倍,还说原条款里押金是可以变的,我不同意,一、付定金时为何不说?二、说好按原条款,原条款的押金是二万,现要翻倍,那书面的的这个按原条款没一点约束力?白写了?另若这个可以变,其它也可以任意变改了?
现咨询各位律师:
一、房东这个随意变改的行为合法吗?
二、若因这个原因,我不同意,她不租给我,我可以要求她赔偿我的装修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吗?(装修花了三十万,
房租是二十万)
备注:
一、本押金可以退也无所谓,只因原合同有诸多不合理,合同到期要打好原分隔墙,不打好意味着我押金不能退了,下个承租人肯定要重新装修,我砌了人家还是要打掉。故房东要求我增加押金,摆明了我扔多少损失多少,这钱是拿不回来的。
二、租了将近十来年了,押金一直没变过,就因女房东不好说话,以前口头承诺都会赖掉,故这次装修前特地付了定金,收条上写好按原条款,没想到写了还要变卦,早知这样不租了,可现装修都花了那么多钱,要是装修款能赔,不租也罢,对于总是口是心非的人不想做任何生意。另也不能总任人摆布,必要时必须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敬请各位大律师们,万忙之中为我指点如何维权,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neyc……(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6-05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