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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渝铁路施工单位在高空操作中,没有采取任何提示性标语,致使我
兰渝铁路施工单位在高空操作中,没有采取任何提示性标语,致使我 兰渝铁路施工单位在高空操作中,没有采取任何提示性标语,致使我家轿车在经过该施工地点时候为躲避从高空掉下的电焊火花,与迎面正在行使的另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双方在座人员均严重受伤,该单位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也拒绝任何赔偿!请问,该施工单位是否对此次事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5-09-29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