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关于给朋友做担保在信用社的贷款问题
关于给朋友做担保在信用社的贷款问题 2012年3月朋友找我在信用社做担保,担保人一共三个,金额为5万元,一年后我朋友把钱还给了信用社经办人,但是信用社经办人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将还款人以及我们三个担保人信息地址更改了,以至于信用社起诉收不到法院传票,现在经办人携大量巨款已经潜逃,2014年底这个案件法院已经终止,但是2015年3月法院对担保人强制执行未履行,将我们拉入失信名单,但是银行卡以及资产都是正常再用,我想请问这个后续责任到底归谁?目前只有失信,以后会不会强制执行或者冻结银行卡?还是说只有抓到经办人对峙后才可以?我们可以告信用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qi……(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5-09-29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