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办案难道只看鉴定结果吗?
派出所办案难道只看鉴定结果吗? 某妇女在地里种田,发现邻地(赵某)正在种玉米,却种过了过界,便说了几名,第三方播种者(栗某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插了进来与妇女发生口角,并将其摁在地上打了起来,其父亲不但不拦架反而同儿子一起打起该妇女来,该妇女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扔在了年轻人头上,旁地的村民看了拦开,该妇女已不能动弹,后被其家属拉回家中,并报了110,所管派出所的人做口供时说,如果双方造成伤害,不构成轻伤,被家方得不到赔偿,难道该妇女被两名男子重打,就活该受罪吗?请问律师相关法律咨询。
二男人打一人有什么责任,其父亲不拦架陪同打架该负什么责任。
被害人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尽然只写了个前胸下部及左胸外侧压痛。也没写乳房下侧有几处明显的殴打迹象,内伤不好好,难道连轻微伤也够不着吗?我觉得不公正啊。
父子二人170左右,而且体态很胖,被害人只是个155cm左右的瘦小妇女,二人打了被害人之后,被害人拿起一块石头扔到了那个打人的儿子头上,算不算正当防卫,那个儿子缝了两三针,构成轻微伤吗?
派出所说只看鉴定结果,可是打人的父亲一点伤也没有,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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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小牡丹(河北)
提问时间:2011-06-05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