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这种交通肇事逃逸能成立吗????????
这种交通肇事逃逸能成立吗???????? 今年2月27号晚6:28,我奶奶被一微型面包车撞死。事发时,由于天色已晚,下雨,能见度低,该路段监控不清,好在路上行人及时记下车牌号并报警,交警大队连夜控制了该肇事车。后经检测该事故车无撞击痕迹,另外交警大队在调查过程中未及时找到有效目击证人《大多都是听说是****号》,最后交警大队仅出了一份事故证明《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该事故车经过奶奶身边……造成死亡,但不是撞死。现在进入法庭诉讼了,我们的律师在调查中找到一名目击证人,据该目击证人反映:当时他刚好在店门口修空调,听到砰地一声,循声望去,*****面包车开到距离他店前7,8米远时停下,朝后看了看,又上车走了。后面有一人倒在地上………………因为交警大队未调查他,所以他没有及时反映,现在出于正义才作证。但涉及到刑事,该证人不敢出庭作证,律师只做了一份材料。6月3号民庭已经开了一次庭,现在还在庭审阶段。我就是不放心想问问像这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子怎么就这么难啊!!!!!!!我们不需要什么赔偿,就想还死者一个公道,怎么就这么难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t8534……(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6-04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