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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以我老婆的名字开了独资公司。后来,有两个朋友入伙。 和我签到股份制合同,我34%

以我老婆的名字开了独资公司。后来,有两个朋友入伙。 和我签到股份制合同,我34% 以我老婆的名字开了独资公司。后来,有两个朋友入伙。 和我签到股份制合同,我34%.股份。他俩各占33%股份。但是公司注册未变,仍为我老婆的独资公司。法人代表仍是我老婆。请问这样公平合理吗?我们家的风险大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5-09-28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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