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孟律师。想咨询你点事。我前夫把两个孩子杀了,法院判死刑
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你好,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对外借贷的债务,属于父亲共同债务。如果是你前夫单方借贷,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你不用还。看你具体债务情况如何,但你情况特殊,可以与对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