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经政府拍卖的乡镇企业厂房 土地是集体用地 拍卖时明文补偿600元每亩青苗费 规定的数额现在能更改吗

经政府拍卖的乡镇企业厂房 土地是集体用地 拍卖时明文补偿600元每亩青苗费 规定的数额现在能更改吗 10年前经政府拍卖的乡镇企业厂房 土地是集体用地 当时明文每亩补偿600元青苗费 现在村民以粮价上涨为理由要求提高补偿标准 能更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inchu……(江苏)
提问时间:2011-06-04 16:3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