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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纳闷这个算不算传播淫秽物品罪
我现在还纳闷这个算不算传播淫秽物品罪 2008年春节前夕,我从深圳赶回家里过年,路过湖北省黄梅县的火车站下车,警察从我的行李包里搜出一本黄色小说,当即罚了我500块钱,说我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当即罚说要我500块钱,如果没钱就要拘留7天,NND,第二天就是大年了,不给他还不行。家里人会担心,我心里又不服气就一本黄色小说,在深圳郊区,大街小巷那里都有卖的,我只是携带了一本30页都没有的,于是我就给他耗,以为天黑就可以放我走了,谁知到那个警察他没有一点放我走的意思,只是说那我就罚你300,当时我就笑,没想到罚款也可以打折,我看他也是搞点钱好过年,NND,我当时我叔叔叫我早点回去,急的没办法,没办法给了他300,那个家伙居然说了句,念你是初犯,就不给你加记录了,罚款单都没给开。我G,当时什么都不懂,刚出去闯社会,要是现在我以定给他爆爆光。
那个警察叫:吴晓敏(男)在湖北省黄梅县的铁路派出所。当时没在意他的警号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59083……(江苏)
提问时间:2009-07-25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