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老人享受低保一事

关于老人享受低保一事 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刘家湾村十三组村民,秦大秀,1954年10月15日,(党员家属),已丧偶,文盲一个,现家庭成员就她一人,而且居住房屋现已到塌,无处居住,现在生活困难重重,本人多次向村领导反映想享受低保一事,得到的答复是:不行;不行;不行。本人又向上级领导多次反映此事并要求看一下本村享受低保的花名册,得到的答复是:保密,你又不是什么领导凭什么给你看?现在到处喊的口号是:“公平.公正.公开.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姓办事”。请问:这样的领导为老百姓着想了吗?办事了吗?望上级领导帮帮忙解决老百姓生活的难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明琴(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5-09-28 10: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