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老人享受低保一事
关于老人享受低保一事 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刘家湾村十三组村民,秦大秀,1954年10月15日,(党员家属),已丧偶,文盲一个,现家庭成员就她一人,而且居住房屋现已到塌,无处居住,现在生活困难重重,本人多次向村领导反映想享受低保一事,得到的答复是:不行;不行;不行。本人又向上级领导多次反映此事并要求看一下本村享受低保的花名册,得到的答复是:保密,你又不是什么领导凭什么给你看?现在到处喊的口号是:“公平.公正.公开.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姓办事”。请问:这样的领导为老百姓着想了吗?办事了吗?望上级领导帮帮忙解决老百姓生活的难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明琴(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5-09-28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