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关于协助老板非法经营取保候审后的问题咨询律师
关于协助老板非法经营取保候审后的问题咨询律师 我是2010年11月1日到一家借贷公司上班,老板是我和我对象的介绍人,这个老板借了我和我对象买房子付首付的钱一直没还,后来知道我从原单位离职,就让我去他那里上班,我对象也在他那里跑业务,去之前只说是做财务工作(我在原单位是出纳),平常就代还还卡,发发工资,交水电费,买办公用品什么的。去了之后,我按照给我的表格,给老板和他的朋友按账单日还信用卡(老板按照还款的金额的2%收取手续费,他们每月汇到老板的账户上),再刷出来到公司账户上(交通的),通过我对象的理财卡(交通的,手续费低)转出来再存到老板的账户上。
这家公司主要是做民间借贷。
还卡的钱,老板有时给的是现金,有时是经理送来的老板的储蓄卡跟同事现去银行提(经理跟老板同吃同住),取钱存钱都是跟同事一块,一个人老板不放心;老板的网银虽然在我这里,但是要动账户里的钱要先跟老板打招呼说明原因,只要账户有变动就会打电话过来问,老板的对象经常过来跟我核对现金的收入和支出(我是名义上的会计,实际做出纳的工作,这家公司是代理记账,没有正规的会计,我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任何职称)。我这边尽量不留现金。
我要了5个多月把我和我对象买房子付首付的钱一点一点都要回来了,我在清明节前暗示我要走,清明节回来保险柜里就少了2000元现金,我在那里工作了将近6个月,请假大概有半个多月,周末不上班,我只要不在公司保险柜的钥匙就都交给经理了。
我的工资是1200,没有劳动合同,我自己交的社保,公交费一天4元,租的房子,我对象2000。
他把我叫过去以后就把我对象调到潍坊工作了。
用来放贷款的钱是老板自己的钱、合伙人的钱、朋友借的钱都有。
4月26日派出所来抓人,老板当时不在。
在我的办公桌上有一台POS机,有现金日记账,保险柜里有20来张信用卡,有营业执照,有借款的复印件,电脑里有还卡的记录。
涉案金额是130万(根据POS机记录累计加出来的,我不在的时间也包含在内)现在是取保候审,给我定的罪名是 协助老板非法经营,我想咨询后续的事情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dmof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6-04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