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你的描述,收集好相关为要二胎而假离婚的证据等是可以起诉的。
追问:房子是男方父母在我们婚内期间平均分给我们和他兄弟了,但是房子没有产权,如果现在父母要收回房屋!且男方在协议里说他名下有两套房子,父母收回房子后,男方名下就无房子!如此的话,我对房屋重新分配有权力要求重新分配吗?
回答:看来男方父母分给你们两套房子?能说明一下为什么没有产权吗?你们是否对该房屋有过出资呢?如果他父母要撤销赠与,恐怕你是不能分割到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追问:房子没有房产证!且我们属于农村,他是在我们婚内期间平均分给我们和他兄弟的,且他兄弟可以证明,虽没有立字据,但口头上是当着他兄弟把家分了的!且装修时我老公出了钱装修的,我们的协议上他说他名下有两套房子,如果父母收回了,那他在协议里说的两套房子还存在不,且女儿的抚养权归我,就女儿的房屋归属我有使用权吗?
回答:协议里有无说明两套房子分别的地理位置及门牌号?如果协议没明确,你又不能举证,恐怕关于两套房子的条款无法生效。如果你离婚后没有住处,是可以争取房屋的使用权的。你描述的有些不够全面具体,协议里你女儿的房屋归属是怎么约定的?如果你打算起诉,这份协议是可以推翻的,因为对方很可能是带着欺诈跟你假离婚而让你签订的协议。
追问:当时觉得是办假的,所以没有注意这些,而且是说把房子给孩子的,就没有管这么多,所以就这两套房子是归孩子,孩子抚养权归我,那么我对孩子的房子有居住权和使用权没有?那如果协议里男方名下两套房子不存在,那我不是受欺骗了?
回答:既然签协议时没有注明是哪两套房子,那么现在这种情况必然会产生无法兑现承诺的情况。协议里有无违约如何处罚的约定?如果没有,就只能起诉重新提出你的要求了。以后不管干什么事是真是假,协议是要认真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