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村集体分地被他人占用建房
村集体分地被他人占用建房 1983年村民小组将一片河滩地,现是林地分给村民经营管理,以抓阄方式分得,进行管理,村里台账以丢失,并栽上杨树,本组一村民与我协商在我林地上建一处临时兽药店,卖兽药两年多,期间先后租给他人开商店,发廊,幼儿园。多次要地无果,2015年拆掉临时建筑重新翻建,我们家阻止他翻建,我们家找乡政府解决,翻建时乡政府下达违章建筑停工通知书后仍然建完。我们家找他多次要地可他拿出了1993年农房审批表拒不还地,他拿出的农房审批表未经村小组长同意和村民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乡土地助理代替小组长和村委会签署同意建房办理了农房审批表,国土部门因审批程序不合法农房审批表给撤销,请问我如何要回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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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33511……(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5-09-27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