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贷合同和按揭问题
房贷合同和按揭问题 我的是首套房贷按揭20年。
面积是116平方,当时买的价格是2341元/平方,现在房价是3500元/平方。
2009年10月交首付32%,一切杂费,开发商口头承诺:给予办理好按揭
。
2010年4月签订合同(但签订合同是内容大部分是空白的,开发商没有解释,说明,要求现在必须签完)条款里没有房贷办理不下,怎么处理
的条约。还有很多霸王条款。{交房日期是2010年12月31号}逾期交房0.001/千。买方违约金3%。
2010年6月份,开发商带领下于工商银行签订房贷按揭合同,工商银行员工说有8,5折优惠,按国家利率算,后工商银行员工把手续拿走审批
同时交纳公正费和一些杂费1300元,房产证费6000元。
2011年2月工商银行发放第一批房贷50人,利率6.4% +8.5折优惠。
2011年6月3号,开发商通知要与工商银行再次签订同意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的条约,同时交纳1%的手续费。
开发商说:银行由于国家政策不给贷房贷,你们40位是"2010年底工行银行已经审批好的,但银行一直没有发放”现银行要求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浮10%的条约,同时交纳1%的手续费,才给发放,如果不签就退房,返还原款。
工商银行说:你们40位就是冤大头,以前,以后我们地区可能都没有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的规定,但你们开发商与地区的总行商议的结果
,条约你可以签,也可以不签,但不签不发放房贷,我行没有1%的手续费之说。
省工行电话:我省各地区现在还没有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交纳1%手续费的条款。
现在还没有签订,请求:
我该不该签
如果不签没有拿到房贷,开发商要求退房的话,我只能拿到首付款,损失12万元,现在应该找开发商还是银行,如果用法律,能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3793……(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6-03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