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和别人发生口角后,对方先动手打我朋友,我朋友还手致对方头部缝了两针
需要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对方申请司法鉴定,并构成轻伤,则你朋友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不够成则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规定的处理,至于谁先动手的只能作为情节来处理,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