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1年级的儿子在学校撞了,到宁波一家医院进行嘴角缝针,当时我带着医保卡就诊,医生以使用了美容针缝合为由而将其列为《面部清创整形术》,并且医生没向我说明这个不能医保,医生在病历卡上的记录就是4个字清创缝合,后来经过我多方求证说,不管用不用美容针缝合,这个也是缝合术,也能医保。此间,我跟医院大大小小的领导交涉,他们一致解释说使用了美容针缝合就是整形术,知道权威说话,他们才态度好转,答应退我钱。
请问律师,在此期间我打了无数的电话,跑了很多腿,它带给了我好几个不眠之夜,我一度想放弃维权,精神上一直很是煎熬,请问我能要求他们赔偿我通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如果可以,多少是底线?麻烦赖律师百忙中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自由可贵(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6-03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