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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公司干活的一个工人,因为想多赖点钱。被我拒绝并发生口角。

给我公司干活的一个工人,因为想多赖点钱。被我拒绝并发生口角。 给我公司干活的一个工人,因为想多赖点钱。被我拒绝并发生口角。他就用石头砸了自己的脑袋出血并报警称是我用刀砍的。我另外几个同事亲眼所见他自己砸的并去派出所录了口供。但是他做了司法鉴定认定为轻微伤,属锐器损伤。故而派出所认定为是我用刀所伤,不可能用石头致伤,且说我几个同事做伪证。现场除了我们几个同事目击外没其他证人。  我该怎么办?该不该申请重新司法法医鉴定?并且警察称有目击证人看到我拿刀。实际上我并没有。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9-25 19: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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